备受关注的
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
又有重大进展!
近日
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了
《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》
要求各地区各部门
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
这是指导长三角地区
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
一体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
是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的依据
规划期至2025年
展望到2035年
海宁作为长三角的重要一员
在《规划纲要》中
出现了2次
我们一起看看到底说了什么
在规划纲要前言部分提出
“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”
核心圈层
以上海市,江苏省南京、无锡、常州、苏州、南通、扬州、镇江、盐城、泰州,浙江省杭州、宁波、温州、湖州、嘉兴、绍兴、金华、舟山、台州,安徽省合肥、芜湖、马鞍山、铜陵、安庆、滁州、池州、宣城27个城市为中心区(面积22.5万平方公里),辐射带动长三角地区高质量发展。
第 1 次
规划纲要第三章第四节
共建省际产业合作园区
加强省际产业合作
有序推动产业跨区域转移
和生产要素双向流动
《规划纲要》指出:
要共建省际产业合作园区。加强省际产业合作,有序推动产业跨区域转移和生产要素双向流动。
推广上海临港、苏州工业园区合作开发管理模式,提升合作园区开发建设和管理水平。
继续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、连云港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、江苏沿海地区发展。
加快推进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、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海宁分区、中新苏滁现代产业合作园、中新嘉善现代产业合作园等一批省际合作园区建设,推动产业深度对接、集群发展。
根据今年海宁发布的《海宁市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行动计划》通知:
推进漕河泾海宁分区建设实施方案
加强与上海临港集团(漕河泾总公司)对接,发挥省际合作先发优势,开展新一轮战略合作,打造2.0版本,努力拓展合作的深度与广度。调整漕河泾海宁分区城市设计,设立漕河泾•海宁双向科创“飞地”,加快推进泛半导体产业园、科技创新创业中心、中法产学研合作园建设。
第 2 次
规划纲要第七章第二节
推动教育合作发展
《规划纲要》指出:
要推动教育合作发展。协同扩大优质教育供给,促进教育均衡发展,率先实现区域教育现代化。
研究发布统一的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,协同开展监测评估,引导各级各类学校高质量发展。
依托城市优质学前教育、中小学资源,鼓励学校跨区域牵手帮扶,深化校长和教师交流合作机制。
推动大学大院大所全面合作、协同创新,联手打造具有国际影响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。
鼓励沪苏浙一流大学、科研院所到安徽设立分支机构。
推动高校联合发展,加强与国际知名高校合作办学,打造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、昆山杜克大学等一批国际合作教育样板区。
共同发展职业教育,搭建职业教育一体化协同发展平台,做大做强上海电子信息、江苏软件、浙江智能制造、安徽国际商务等联合职业教育集团,培养高技能人才。
根据《海宁市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行动计划》通知:
推进浙大国际联合学院(海宁国际校区)打造国际合作教育样板区实施方案
积极协助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开展国际合作办学,引进更多国外知名大学、院系,招收更多学生,形成更强师资。成立浙大国际联合创新中心,共建浙大国际科创城,深化与爱丁堡大学合作共建生物医学高科技跨国研究中心合作。加快推进浙大国际校区相关的国际社区、国际学校、国际医院等公共配套建设。
此次长三角一体化的发展目标
还提出了一些重要指标: